服务承诺

  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经营者能遵守商场道德,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四、商场管理条列 

 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 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1) 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整

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2) 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3) 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

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4)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

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5) 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

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6) 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乙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会立即终止合同,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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